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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获“开展人工髋关节置换技术资质”
发布时间:2013-01-18

近日,海宁康华医院骨科通过浙江省卫生厅组织的临床应用能力评估,被授予开展人工髋关节置换技术资质,成为海宁市率先获准开展此项技术的医院之一,这标志着该院在重点学科建设上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根据卫生部日前出台的《人工髋关节置换技术管理规范(2012版)》规定,原则上三级医院能够开展人工髋关节置换技术,医院要有至少1间手术室达到I级洁净手术室标准即层流手术室。符合条件的二级甲等医院,可以开展初次人工髋关节置换技术。根据目前康华医院的情况,具备了《规范》规定认定条件,主要包括设有麻醉科、重症监护室、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及康复科等专业科室或专业医师,具备全身合并症、并发症的综合处理能力和抢救能力;具备CT、床边X线摄影机、术后功能康复系统等。

    所谓髋关节置换术是用人造髋关节置换真难所有或部分髋关节以重建关节运动功能的一种修复手术挽救 据了解,在《规范》出台之前,由于一直缺少人工髋关节置换技术的准入标准,许多技术条件不具备的医院都开展了这项技术,造成相关感染率上升和并发症增多。为此,专家提醒凡有需要进行此类手术的患者,务必选择具有 “开展人工髋关节置换技术资质”的正规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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